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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家巨头企业被处罚,原因居然都一样

深蓝财经 深蓝财经 · 2021.10.18 14:23 · 3.8万阅读
来源: 深蓝财经
作者: 深蓝财经
发稿编辑: 谭缘

随着2021年9月1日,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以下简称《广告法》)的正式实施,一大批企业沦为试刀石。

据企查查APP显示,近日,三星、索尼、抖音、快手、阿迪达斯五家企业均因为违法《广告法》分别被北京市朝阳区、海淀区以及上海市徐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

其中阿迪达斯因为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被上海市徐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4.5万元;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抖音关联公司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均因在旗下平台发布某金融视频广告,宣扬过度消费等不正确导向,存在严重价值观问题,违反《广告法》(2018)第九条第一款第(七)项,被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20万元;三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违反《广告法》(2018)第九条第一款第(七)项,被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40万元并被责令停止发布广告。

据了解,《广告法》第九条第一款第(七)项为不得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

其中索尼(中国)有限公司被罚款数额最高,高达100万元。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相关行政处罚显示,索尼违反的是《广告法》第九条第一条款第(四)项,不得损害国家的尊严或者利益,泄露国家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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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18)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发布有本法第九条、第十条规定的禁止情形的广告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对广告主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对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没收广告费用,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吊销广告发布登记证件。

可以说,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索尼进行了顶格罚款。

据了解,索尼违反广告法的情形,主要是和其新品发布会广告有关。此前,索尼官方微博曾发布一则新品发布会预告,发布时间为2021年7月7日晚上10点,系历史上“1937年七七事变”发生的时间,也因此引发不少争议。随后,索尼中国先后将微博和公众号文章删除,并于7月1日对此事发布道歉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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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今年4月,椰树集团也因发布招生广告被指涉嫌违反《广告法》被立案调查,最终被海南市场监管局罚款38万元,同时对椰树集团发布未表明颁发荣誉证书的机构、使用的统计资料出处、荣誉证书的获奖期限等内容的广告处2万元罚款。两项罚款合计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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