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正式立案三个月后,*ST广珠涉嫌信披违规一案终于迎来最终结果。
5月26日,*ST广珠(600382)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中国证监会对ST广珠等虚假陈述案已调查、审理终结,并对相关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合法合规披露信息是上市公司应当遵守的义务。违规信披不仅违法,更是损害无数投资者的利益。如今*ST广珠涉嫌违规信披一案已经尘埃落定,也意味着股民们也可向法院提起索赔诉讼,弥补其在这起案件中遭受的损失。
虚假陈述被罚150万
上述公告显示,经查明,*ST广珠等存在违法事实包括:一、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关联交易。广东明珠在2016年年报、2017年年报、2018年年报、2019年年报和2020年年报中未披露相关事项,导致相关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二、未及时披露关联交易。2021年1月至3月期间,广东明珠、明珠置地以预付工程款、预付投资款等形式,向养生山城等关联方提供资金,上述关联交易涉及金额6,100.8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87%。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并结合违法行为跨越新旧《证券法》适用的特别情形,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监管局决定:一、责令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的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0万元至150万元不等的罚款。
实控人已被罚500万
早在2021年12月23日晚间,*ST广珠发布《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称,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坚力自2015年11月以来作为ST广珠的实际控制人之一,指使相关主体从事证券违法行为并隐瞒相关事项,致使ST广珠存在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依法对张坚力作出行政处罚并予以市场禁入决定。
经查明,张坚力指使相关主体从事证券违法行为并隐瞒相关事项,导致ST广珠信息披露违法事实如下:一、广东明珠在2016年至2020年期间,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关联交易。二、广东明珠在2021年1月至3月期间,未按规定及时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关联交易。对此,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决定对张坚力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的罚款。
往前追溯,2021年4月29日晚间,*ST广珠曾发布《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的提示性公告》。该公告指出,经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对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问题的自查,发现存在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况。
已有股民提起索赔诉讼
“根据《证券法》及新司法解释,*ST广珠因信披违规被罚后,权益受损投资者索赔的证据将变得更多。此前,已有ST广珠受损投资者委托我们向广州中院提起了索赔诉讼,符合一定条件的投资者还可以继续主张权利。”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谢良律师表示,参照相关案例,初步预估,在2017年3月9日至2021年4月29日期间买入且在该期间尚未全部卖出*ST广珠(600382)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或有索赔机会,投资者可通过“索赔通”公众号预先登记损失情况,经核算损失符合条件者,或有望索赔投资差额等一定程度的损失(索赔条件或是否胜诉最终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此外,投资者若提出索赔,可准备以下初步资料:1、证券营业部打印盖章的股票对账单(对账起止期间:2017年3月9日(若首笔买入早于该日,从首笔买入ST广珠之日打起)至2021年7月31日;2、证券营业部打印盖章的证券账户基本信息表或账户确认单等开户基本信息证明;3、身份证复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