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引语
一、引语的不改与改
1.不修改引语原则
引语能不能修改?什么情况下可以修改?对此,西方传媒界存有争议,主要观点有三种:
.在没有改变意思或基本没改变意思的情况下,可以修改引语
.必须是原话或原文引用,一个字都不能改
.必须是原话或原文,但可以做微小的修改
那么,西方主流传媒对此问题持何种态度呢?下面是《约约时报》《华盛顿邮报》、路透社等传媒的相关规范:
《纽约时报》:时报不“整理”引语。“近似的”引语能破坏读者对时报的信任。时报不为保持风格的一致而校正引语内的拼写、标点、大写和缩写。
《华盛顿邮报》:当我们把消息来源说的话放进引号里时,应恰如其分地使用消息来源的原话。
路透社:引语是神圣的。它们决不应被改变,除了删除多余的词句,并且删除后不改变引语的任何意义。
美联社:我们注意保证引语的准确性,同样也应注意保证引语不脱离上下文。我们不更改引语,甚至不纠正语法或用词错误。
决不要更改引语,即使是纠正较小的语法错误或语句用法。不经意的轻微的语言错误可以使用省略号来消除,但是即便如此,也应极其谨慎。如果对一个引语有疑问,或者不要使用它,或者请谈话者澄清。[11]
法国《世界报》:新闻职员应避免修改和最终歪曲其(指消息来源——作者注)所言。来自广播讨论、书、报告或论文的引语不应被修正。[12]
2.修改引语的情况
另一方面,不修改引语原则也不是绝对的,也就是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对引语做一点微小的修改。比如美联社允许对不经意的轻微的语言差错使用省略号来消除,这实际就是一种修改。那种认为引语必须是原话或原文引用,一个字都不能改的观点,在实践中有时很难实行。西方传媒比较通行的做法是必须是原话或原文引用,但允许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做微小的修改,如处理掉轻微的语言错误、多余之词等,但修改后不能对引语的意义有任何改变,即形微变而神不变。如果修改后引语变化较大,就不应使用引语的形式。
那么,具体哪些情况可以对引语做适当的修改呢?
上述传媒在强调不修改引语原则性的同时,对一些特殊情形作了具体限定,也就是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允许对引语做一些微小的修改后使用。
(1)语病
路透社:纠正语法错误可以是正当的,但不允许改变整个句子的措辞。
美联社:如果引语有语法缺陷,作者必须稍做解释,但要完全忠实于原始引语。
合众国际社:应纠正引语以消除说话者制造的令人尴尬的语病和可笑的近音词误用。[13]
《泰晤士报》:引语只有在为去除语病和出版后会出现荒唐错误时才应被纠正。特别是文字性引语或《圣经》的引语应100%地准确。[14]
根据上述规定,在完全忠实原始引语的情况下,可以对引语的语法错误以及其他容易使说话者或作者尴尬的错误做适当修改,尤其当这些错误是无意间产生时。
(2)含义模糊
美联社:如果引语不够清楚,作者必须在完全忠实于原始引语的前提下稍做解释。如果引语的含义太模糊而不能准确解释,它就不应被使用。
美联社的规范提供了两种处理含义模糊引语的方法:
.稍作解释
.弃之不用
(3)多余之词
《纽约时报》:作者当然应省略像“嗯”这样无关的音节,并可以审慎而明智删掉无用的开头语。
路透社:应在不改变引语的任何意义的前提下删除多余的词句。
上述传媒的规范很明白,就是在不改变引语意义的前提下,删除无关、无用、多余的词语。
二、使用引语的具体原则
1.不编造歪曲修饰引语
《洛杉矶时报》:我们不编造、修饰或歪曲引语,无论报纸还是我们网站的视频和音频。
2.指明来源和背景
(1)指明来源
使用引语一个通常的规范是必须指明引语的来源。
《华盛顿邮报》:当我们引用任何性质的书面声明时,我们应在归属里准确地解释我们正在做的什么。例如“白宫在一份书面声明里说”。
合众国际社:特别敏感或有争议的段落应保留引号,并具体指明说话者的身份。
法国《世界报》:仅在例外情况下《世界报》会发表没有消息来源的引语。
《泰晤士报》:始终小心而正确地归属引语。
(2)指明引用背景
指明引用的背景有助于受众理解引语和判断引语的可靠性。
路透社:引用某个人时,应始终提供引用的背景或环境。
美联社:报道应在适当时提供获得引语的背景信息,例如记者招待会、电话采访或和走廊谈话。
此外,美联社还要求使用引语不能脱离上下文。
3.语言问题
使用引语有时会遇到一些语言问题,比如记者要引用的话或文字中有不雅之词、方言或者引语需要做翻译等。这些问题都是记者要小心处理的。
(1)不雅之词
《纽约时报》:如果说话者的品位不当的,应除去引号并换掉不雅之词。清理不雅之词应注意两点,既不应美化说话者,也不应使说话者因此受到嘲笑。多数情况下,可以通过解释和使用转述的办法来解决这一难题。
《华盛顿邮报》:我们应避免通过出版包含亵渎性语言的陈述羞辱说话者。但是,当这样做的时候,我们不应使用引号。如果语言过于亵渎以至于不能逐字引用时,或许意味着要放宽我们的规范。当对怎样引用消息来源有疑问时,应咨询编辑。
美联社:不要使用粗俗的语言,除非它们是直接引语的一部分并有充分的理由采用。如果一定要用,可以在开头做个说明:
编者:本文第四段语言也许会冒犯某些读者。
要把这些话用引号引起来,以区别其他段落,方便编辑修改。[15]
(2)体态语言
这里首先要说明的时,尽管体态语言从字面上看也是“语言”,但实际上它属于非语言交流方式的一种。
路透社:确信你使用的引语和你描述的体态语言代表说话者所言,体态语言可以影响正在报道的东西。
合众国际社:传递语言的方式有时是背景的一部分。报道面部表情的表露或动作示意或许同他们自己说的话一样重要。
美联社:消息来源的感情和体态语言——或许一个微笑或者不赞成的手势——有时象引语本身一样重要。
上述规范指出了诸如微笑、眨眼等体态语言对新闻报道的影响和重要性。
(3)引语的翻译
在全球化和地区交流日益频繁的今天,记者面对的消息来源所使用的语言或文字在很多情况下都不是记者自己的母语,因此如果记者要做直接引述,就必须做好翻译,以防误解其意,陷入翻译的雷区。
路透社:翻译引语时,应合乎语言习惯,不能迂腐。必须小心谨慎,保证翻译的语气与源语言相当。把报纸上获得的东西译回源语言时要当心。如果一个法国政治家接受一家美国报纸的采访,几乎可以肯定,将他说的译回法语将是错误的。并且在一些情况下,引语可能大不相同。在这种情况下,(直接)引语越少,间接引语越多越好。
美联社:当将引语从一种语言变换为另一种时,翻译必须忠实。
《纽约时报》:当引用英语不是其母语的人时,应特别小心。如果这样的引用使说话者显得愚蠢,我们应考虑对它们做解释(当然在引号之外)。在适当时,报道应指出消息来源说英语吃力。
(4)方言
记者在新闻报道中是否可以引用方言呢?如果可以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引用呢?下面是《纽约时报》等传媒的相关规范:
《纽约时报》:试图在直接引语中使用方言前,作者应咨询编辑,并且两人都应有所顾虑。
合众国际社:在每个人使用的词汇中都会有一些单词和句子具有典型的地域性或群体性。如果引用方言不谨慎,就暗示我们用语不够标准或行文拙劣。如果方言不是明显恰当,就避免使用方言,即使方言在被引用的问题中。当不得不使用方言时,可以采用注音的方式。
通常不要使用表示发音的拼写来传递方言。但是,当它们与报道事实相关,使用这种表示发音的拼写是适当的。
美联社:使用拼写不规范的方言一般应局限于作者意在传达一种地方情调或地方感时。因此,在采访任何人时,不应使用其本土语言,当他们的想法需要准确传达时这尤其重要。我们必须永远小心不要嘲弄我们所引用的人。
4.引语的整与零
引语是完整使用,还是零散使用好呢?美联社等传媒的规范回答了这个问题:
美联社:一般来说,要避免零散地引用。如果被访者所言清晰而准确,就可以全部引用。如果引语不理想,可以用间接引语转述。对与敏感和有争议的段落,一定要核实后再加上引号。[16]
合众国际社:只要可能应避免引语残缺不全。如果说话者所言清晰准确,可以完整引用。
法国《世界报》:我们禁止在此人(指说话者——作者注)说的话中做挑选,但是那些可能冒犯、伤害第三方或者反之冒犯、伤害说话者的话除外。
第五章 利益冲突
一、关于个人金融利益
在美英等西方传媒利益冲突的相关规范中,有关个人金融利益的内容最多最详细,因为职员的个人金融利益最易与传媒利益的发生冲突,是重点要防范的领域。
1.个人金融利益的披露
这里的信息是指可能导致利益冲突的信息。传媒要避免利益冲突,首先要获得有关利益冲突的信息,只有掌握这些信息,才可能有效避免利益冲突。因此,职员披露可能导致利益冲突的信息就成为传媒为避免利益冲突的首要要求。传媒活动中,职员与所在传媒的利益冲突主要表现在物质利益方面,而金融利益首当其冲。因此,要求职员特别是哪些从事相关报道的职员披露个人金融利益是英美一些主流传媒的通常做法。不仅如此,一些传媒对职员的配偶、家人甚至朋友也提出了披露此类信息的要求。
(1)职员金融利益的披露
路透社:如果你在某公司中有任何种类的股权或其他金融利益,那么在报道该司之前,你必须向你的主管或部门负责人通报这些利益。除此之外,路透社记者必须对他们所持有的有价证券做全面的披露。
披露的陈述将被保存于一个秘密的记录中,只有根据严格的确需知道的原则才能到达其他路透社人员手中。记者必须随着持有物的变化更新记录。
高级编辑管理人员将对他们的投资物(名称而非价值)做每年一次的公开披露。
如果你被认为是商业或工业某个特殊领域的专家,你必须向你的主管或部门负责人通报你在那一领域或行业可能拥有的任何金融利益。
路透社期望记者和编辑全面、诚实地披露任何金融利益,不管是直接的还是间接的利益,只要编辑行为对它的业绩有任何潜在的影响。
《华盛顿邮报》:在商业和金融市场报道中,为避免实际或明显的利益冲突,所有从事商业和金融市场报道的职员都需要向掌管这一部门的总编辑助理披露其金融财产和投资。所有记者和编辑无论他们在何处工作,都需向其部门主任披露其报道或编辑职责中会引起利益冲突或冲突迹象的任何金融利益。部门主任要向总编辑披露他们的金融利益。
芝加哥论坛公司:持有股票或有其他投资的记者、编辑,如果他们写的文章或文章在报纸上被采用的方式会影响其股票或投资的业绩,那么他们应当向主管报告这一冲突,并主动不介入此新闻。[17]
《金融时报》:(职员)知道某些股份或有价证券的表现与他们或其亲人的金融利益有较大关系,且未向总编辑或执行总编辑报告的情况下,不得撰写相关稿件或做出相关的编辑方面的决定。[18]
(2)配偶、家人和朋友金融利益的披露
职员的配偶、家人和朋友的金融利益与职员的个人金融利益密切相关,也容易引发利益冲突,因此一些西方传媒也对职员的配偶、家人和朋友的个人金融利益提出披露要求。
路透社:如果你的家庭成员在某公司中有任何种类的股权或其他金融利益,那么在报道该公司之前,你必须向你的主管或部门负责人通报这些利益。
《华盛顿邮报》:职员必须向部门主任披露其传统家庭成员或其他家庭成员的商业和职业关系。
《洛杉矶时报》:只要职员的朋友、关系密切的亲属的投资或隶属关系可能造成利益冲突,他们就有责任告知主管。
美联社:雇员如果与其配偶或其他家庭成员在投资和商业利益中分担资金,那么雇员应避免因此产生的任何利益冲突及其表象。他们被期望尽一切努力保证配偶或其他家庭成员没有可能产生此种冲突的投资或商业利益。
雇员应意识到他们配偶或与他们分享金融利益的其他个人的投资行为和/或金融利益或许使他们不适当地接受某种分配。雇员在接受任何这种分配前应与他们的主管商量
根据上述传媒的规范,职员的配偶、家人和朋友应披露以下信息:
.在某公司中有任何种类的股权或其他金融利益
.可能产生利益冲突的商业和职业关系
.可能产生利益冲突的投资或隶属关系
.可能产生利益冲突的商业利益。
2.禁止持有或投资
一些传媒尤其是财经传媒为避免利益冲突,往往禁止某些职员持有或投资股票、证券等某些金融产品。
路透社:禁止有规律采访或直接采访具体有价证券部门的记者、编辑持有其证券,包括共同基金,但不包括随主要市场指数变化的基金。为遵守该规范,记者需要卖掉所持有产品的,路透社将承担记者的交易花费(以经纪人的收据为证)。
美联社:禁止定期撰写或编辑财经新闻的美联社职员拥有股票、证券或任何个人金融投资,禁止投资他们为美联社采访的任何公司、企业或产业。例如,科技作者禁止持有任何科技类证券;零售业作者禁止持有任何百货公司或包括百货公司在内的公司的股票。暂时被安排这种采访或编辑职责的职员应立即通报主管可能的利益冲突,以确定此安排是否适当。如有必要,职员也许被要求放弃或延缓与其持有产品有关的行为。固定采访金融市场的编辑和作者不可以在任何公司持有股票。
《金融时报》:(职员)不得拥有他们直接负责报道的公司的股票或证券。当记者已拥有将要负责报道的部门或公司的资产时,应与总编辑或执行总编辑商量采取什么样的措施——或者出售这些资产,或者予以“冻结”。[19]
此外,由于财经记者掌握了大量的股票和证券信息,《日本经济新闻》禁止记者炒股票。
3.禁止买卖
除了禁止某些职员持有或投资某些金融产品外,职员买卖金融产品的行为在某些情况下也被禁止。
道琼斯公司:被委派报道具体行业的新闻职员或与具体行业打交道的广告职员不可买卖相关行业任何公司的证券,任何这类职员的直系亲属也不可以这样做。
禁止新闻和广告职员以及对新闻或广告承担责任的高级管理职员买卖期货或期权。但是,这些职员可以投资普通股指数产品和公开能得到的共同基金或以期货或期权形式投资的集合基金。
路透社:禁止路透社记者直接或通过无所有权的证券登记人或代理商买卖他们最近已报道过的或打算不久要报道的有价证券。为避免漏洞,不具体规定时限。检验标准是,是否编辑认为对有价证券能连续产生影响。
4.内部信息
这里所说的内部信息有两个含义,一个是传媒内部的信息,另一含义是其他机构特别是公司内部的信息。
不当使用内部信息最严重行为恐怕就是内部交易。根据路透社的定义,内部交易是指在拥有任何公司的资料、非公开信息时,买卖其有价证券。根据相关法律,内部交易在英美等国家是一种犯罪行为。如在英国,如果在拥有关于一个公司非公共领域能获得的信息时,记者或编辑买卖有价证券或基于此向第三方提供信息,他们卖或持有有价证券,那么记者或编辑将会因内部交易或提供内部消息而获罪。因此,传媒职员的内部交易行为不仅与传媒利益严重冲突,而且在某些国家与法律相冲突。
路透社:禁止职员参与内部交易和/或提供内部信息,因为这些信息对路透股票或任何其他公司的股票或有价证券的价格可能产生消极或积极的影响。这样做的职员将被解雇。
美联社:所有雇员不可以利用在为美联社工作期间获得的信息行事或将信息告知任何其他人,除非和直到该信息能为一般公众所知晓。
甘尼特公司:雇员不应利用保密的公司信息为自己谋取好处或收益。雇员不得以任何方式披露保密的公司信息给不需知道它的任何人。[20]
《金融时报》:不得利用公开发表前获取的金融信息谋取私利,也不得将这样的信息传递给其他人。[21]
道琼斯公司:在秘密信息公布前,知道任何此类资料的雇员不可以基于那种信息买卖证券,无论直接还是间接。这些限制将继续有效,直到道琼斯公布文章或广告后的第三个交易日。
5.禁止短期交易
传媒职员的短期交易行为也可造成利益冲突或冲突的表象。因此,职员的短期交易行为也在禁止之列。
路透社:禁止路透社记者从事任何类型的短期交易。路透社记者必须持有投资产品最短30天(投资路透社的股票除外)。如果记者想要重新买进刚刚买出的投资产品,必须首先要过最短30天的时限。唯一的例外是出于家庭困难的原因,而且必须进行通报并获得所在地区部门法律顾问和主编的同意。
美联社:从事金融新闻报道的职员应避免投机或受当日交易或短期利益驱动的投资行为,相反,这些职员的个人金融活动和投资必须基于长期和退休储蓄金。为此,受这一政策监督的职员,如果他或她没有获得部门主管的允许并证明其金融利益同讨论的或工作期间获得的信息无关,那么就不应在60天内买卖同一金融产品。这种交易限制不适用于普通股指数基金、范围广泛的各种能公开得到的共同基金和商品投资基金。
道琼斯公司:在做个人投资方面,所有雇员必须避免买卖投机及其表象。道.琼斯雇员不可以做短期证券出售。此外,所有高级主管和所有新闻、广告职员禁止从事普通股证券或非投资类固定收入证券的短期交易;这些雇员必须持有此类证券至少六个月,除非为满足一些特殊需要提前出售,但是他们要事先得到公司法律部门主管的许可。六个月规范不适用于可公开得到的多种开放式和封闭式共同基金。
二、关于外部活动
1.政治、社会等活动
在传媒职员参加的外部活动中,政治、社会等活动最容易引起利益冲突,诸如加入党派组织、参加示威游行等。
美联社:禁止为支持某事业或运动而参与游行示威。
《华盛顿邮报》:应避免主动卷入任何可能削弱或者似乎能削弱公平报道和编辑能力的党派活动,如政治活动、团体事件、社会活动、游行示威。
《洛杉矶时报》:虽然时报不寻求约束职员参与市民生活或新闻从业人员的组织,但是他们应认识到外面的关系和成员可能产生现实或明显的道德冲突。那些关系即使有损害报纸可信性的最微小的可能时,职员应谨慎行事并认真地告知主管。
《洛杉矶时报》认为,记者参与一些类型的民间组织可能是不合适的。该报禁止从事环境报道的职员参加环境组织,禁止从事健康报道的记者加入医学团体,禁止商业编辑成为贸易或金融协会的成员。该报还要求职员了解他们所加入组织的目标和资金来源,并应避免参加那些可能使报纸或职员陷入困境的组织。
道琼斯公司:允许甚至是鼓励职员从事民间活动,但应局限于以下程度:
.不降低工作的绩效;
.不要由于他们的广泛参与造成公司资助或似乎资助该活动;
.不要违背规范。一旦同雇员有关联的外部组织与道.琼斯的利益产生冲突或可能产生冲突时,雇员应拒绝参与这些能够产生冲突或潜在冲突的活动。
道琼斯公司还规定,在没有高级主管明确书面批准或者职员不是道琼斯公司代表等情况下,职员不应允许其与道琼斯的隶属关系在任何外部组织的资料或活动中被特别提及。
奈特里德公司:任何雇员不应在外部公司董事会或委员会中任职,适当的市民、教育和文化组织除外,这是公司的长久政策。[22]
2.自由撰稿
自由撰稿是传媒职员比较经常从事的活动,该活动如果处理不当也会与传媒利益的发生冲突。
《华盛顿邮报》:没有部门主任的允许,采编人员不能为任何人自由撰稿。只有在稿件无关《华盛顿邮报》的利益,并且看起来不会对邮报产生竞争的情况下,自由撰稿才被许可。
美联社:在美联社工作之外从事自由撰稿的人应服从下面的限制:
无论对职员还是美联社,自由撰稿一定不要表现出某种利益冲突。
.这种行为不可以干扰职员包括新闻采集在内的工作职责。
.不经美联社允许,自由撰稿不可以利用美联社的名称或雇员在美联社的职位。
.一些雇员不可避免地将把他们在美联社工作中积累的资料——笔记、报道、图像、录象带、图表用于美联社之外的用途。由此衍生的产品在提供给外面的出版者、购买者或广播公司之前,必须交由美联社批准。
此外,BBC规定,职员为报刊杂志撰稿必须经过批准。CBS也规定对外写稿需经批准。
3.演讲座谈
一些记者编辑也经常应邀参加与本职工作之外的演讲和座谈,这类活动也可能产生利益冲突,所以一些西方传媒对此做了限制:
《洛杉矶时报》:时报的记者有时应组织邀请演讲或出席讨论座谈,在接受邀请之前,他们应考虑该活动的目的以及参与该活动会怎样被理解。职员应避免这样的情况,就是他们的参与可能被解释为对主办组织利益的认可。在这样的露面中,职员应小心所做评论不要做超出其在报纸上要写的东西。
路透社:如果没有你的主管的事先许可,你不可以从事路透社之外的有偿工作。这包括会议演讲,商业或新闻摄影。如果这些活动没有影响路透社,那么按常规将被允许。
BBC:BBC员工应经部主任允许后方能出席外界公开活动以及在会议上发言,未经有关部主任允许,任何情况下不得和外界代理机构签约。[23]
此外,《华盛顿邮报》规定,如果没有部门主任的允许,采编人员不能接受讲话应酬。CBS也要求职员任何对外谈话需要经过新闻高级副总裁或总裁的事先批准。
4.媒体露面
职员在媒体露面对职员和媒体有显而易见的好处,可以增加职员和传媒的知名度,尤其是对印刷媒体及其职员来讲。因此,一些媒体鼓励职员在媒体露面。但是,当露面与职员所在传媒的利益冲突时就会受到限制。
美联社:职员经常出现在广播和电视新闻节目中作为出场者向新闻人物提问,美联社鼓励这样的露面。然而,如果职员被要求就当天的问题或人物发表他们的意见,就可能产生冲突。这时就需要职员与其主管事先讨论并避免产生冲突。
CNN对员工在媒体露面也有明确规定:CNN员工接受媒体访问都必须经过CNN集团的公共关系部批准。否则,一个制片人或记者不可以在电话中接受采访,告诉一家媒体某个故事如何。即使关于主持人的个人故事也是如此。是否批准最重要的是必须看这个采访是否有利于CNN整体利益。
5.为竞争者和采访对象工作
《洛杉矶时报》:不允许职员为同时报竞争的组织工作。在有争议的情形下,编辑和主管编辑将决定我们的竞争者是谁。
记者不能为他们采访的人或组织工作,或者为经常作为报纸采访对象的人工作。
芝加哥论坛公司:一般来讲,不允许职员为竞争性报纸、网站、数字出版物和广播写作、编辑、制作图表、拍摄或提供图片。
《洛杉矶时报》和芝加哥论坛公司的规范都指出,不允许职员为竞争者和采访对象工作。因为这种性质的工作能与职员所在传媒的利益产生明显的冲突。
6.使用传媒资源
这里涉及的问题是传媒职员能否利用传媒的资源为自己谋取与所在传媒无关的个人利益?
芝加哥论坛公司:禁止职员在外部职业或活动中使用任何论坛公司的供应品、材料、设备、内容(包括不合格的镜头)或其他物资。没有部门主编的同意,禁止职员提供素材和未公开的信息给任何其他公司。
道琼斯公司:道.琼斯雇员禁止将公司的资产、人才、信息、技术、名称或影响用于个人利益或收益,除非被批准并与他们的雇佣有关。
7.外部活动中的报酬或谢礼
传媒职员参加外部活动经常是有报酬的或谢礼。什么情况下可接受这些东西,什么情况下不可以接受?美联社、《洛杉矶时报》有如下规定:
美联社:职员在接受和/或退还谢礼、演讲费以及参加学院、大学的讨论会或其他教育活动的费用之前必须告知新闻主管,但前提是这样的露面利用了美联社的名称或职员声称自己是一名美联社职员。职员不应从政府组织,贸易、游说或特殊利益团体以及商业或劳动团体或任何其他能造成利益冲突的团体接受酬金。所有露面必须得到主管的事先批准。
《洛杉矶时报》:一般而言,职员应拒绝露面的谢礼,例外是,主办方是教育机构或新闻从业人员组织。
职业新闻记者协会也要求,新闻记者应当拒绝礼品、恩惠、酬金、免费旅行和优待。
8.参加评奖及接受奖励
传媒职员有时会被邀请参加新闻奖的评奖活动,这包含两种情况:一是提交作品参赛,二是参加评审委员会成为评委成员。这两种情况都可能造成利益冲突,那么什么情况下可以参加评奖,什么情况下不可以?《纽约时报》、路透社、《洛杉矶时报》等对此有明确的规范:
《纽约时报》:职员不可以参加在时报报道过程中有直接利益的个人或组织主办的比赛。他们也不可以充当这些比赛的评判人或接受奖励。通常的例子是,比赛由商业、政治或行业协会主办,目的是评判对他们事情所做的报道。
但是,《纽约时报》并不是一概反对职员参加评奖和接受奖励。根据其规范,职员可以参加确实没有利益冲突的组织主办的评奖活动,既可以担任评委,也可以接受奖励。比如大学举办的新闻评奖比赛。并且时报规定,通常情况下,职员可以自由地接受来自学院、大学和其他教育机构的荣誉学位、奖章和其他奖励。因为这些奖励不存在利益冲突。同时,时报要求职员礼貌地拒绝不符合规定的组织主动提供的奖励。
路透社:路透社鼓励其职员递交突出的作品参加由著名的无私的发起者组织的旨在奖励新闻业优秀者的评奖,但必须小心保证这种行为不能与路透社的信任原则或规范的某一部分产生冲突。
根据路透社的规定,如果评奖可能影响路透社报道的公正性和意义,路透社就不会批准职员参加由公司、公共机构、游说团体、政府、政治派别或协会以及鼓吹团体举办的作品评奖。路透社还规定,职员参加评奖、担任比赛评委以及接受被主动提供的奖励都要经过其主管同意。此外,路透社还禁止为参赛制作作品,改变作品(为符合比赛规范而做的改变除外)。
美联社:我们既不接受来自任何在我们的报道中具有党派利益或经济利益的机构主动提供的比赛奖励,也不参与这种比赛。
《洛杉矶时报》:职员只应让他们的作品参加以表扬优秀新闻从业人员为中心意图的评奖。时报不参与主要为宣扬或促进一个组织事业的评奖。职员决不能接受其所采访机构的奖励。在接受一个奖励之前,应咨询其主管。
9、开设博客
如今,在全球,越来越多的记者编辑在网上建立自己的博客,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想法。但是,作为新闻工作者,他们文章的内容,他们的观点可能与传媒的利益发生冲突。因此,一些西方传媒对职员开设博客的行为作出了限制:
《洛杉矶时报》:任何试图开设个人博客的职员必须得到主管许可,只要要开设的博客符合报纸的新闻职业标准将获得批准。在获批准后,职员应小心不要在他们的博客中写任何报纸不可接受的东西。当职员向别的博客投稿时应遵守同样的原则。
BBC:BBC职员的博客和网站必须在部主任那里备案,如果职员表明是为BBC工作,则应在醒目位置张贴诸如“此仅系个人观点,并非代表BBC”的免责声明。[24]
另外,CBS要求开设个人博客的职员应将其博客告知高级副总裁,并且这些职员的博客应完全避免涉及CBS或政治问题,职员的观点不应诋毁CBS。
三、接受消息来源的好处
《纽约时报》:当时报的代表接受消息来源的招待(包括政府官员)或旅行去采访他们时,时报支付费用。职员不应参加由新闻人物定期为新闻界提供的早餐或午餐,除非时报为职员支付餐费。职员不可以接受免费或打折的交通和住宿,除非我们选择的余地很小或别无选择的情况下。
《华盛顿邮报》:不接受消息来源的礼物,也不接受免费旅行。既不寻求也不接受也许是因报社所拥有的地位而提供的优待。禁止接受任何不对公众免费的比赛项目的免费入场券,唯一例外是记者专席。无论何时只要可能,采访应为那些座位付费。
芝加哥论坛公司:禁止职员索要商品、现金、服务或其他有价值的任何东西。赠送的商品,如果其价值超过一个钥匙链将被报纸捐赠给慈善事业。
CBS:职员不得接受有可能妨碍新闻工作者角色或造成此种印象的任何公开的和隐藏的好处。[25]
德国新闻委员会:调查和报道一定不要受礼物、折扣或招待的影响、干扰或阻碍。出版机构和记者应坚持,提供信息时,不受礼物或招待的影响。
此外,路透社、美联社、道琼斯公司、奈特里德公司也对接受消息来源的好处做了具体规范。
四、贿赂或其他诱导
为获得新闻尤其是重要新闻、独家新闻,传媒职员可以提供报酬等方式来贿赂或诱导消息来源吗?也即支票新闻是否可行?
路透社:我们决不为获得新闻而接受或提供报酬,无论是现金还是其他方式。这种行为是对我们道德的严重背叛,破坏了我们的独立性,并可能导致包括解雇在内的纪律处罚。
第六章隐私(权)
一、隐私与公众利益
在采访报道中,隐私作为一项个人权利或利益与公众利益时常会发生冲突。如何应对这种冲突,是记者、编辑必须考虑的问题。对如何处理二者之间的关系,路透社等传媒有明确的规范:
路透社:你应始终考虑你正在报道的细节是否会增加报道的新闻价值或者是否它是无理由的,它的发表是否符合公众利益。对侵犯隐私诉讼的一个辩护是,发表符合公众利益。法庭会区分符合公众利益的东西和公众感兴趣的东西。关于名人或政客猥亵的闲谈或流言蜚语可能是公众感兴趣的东西,但它们的发表未必符合公众利益。
BBC:没有适当的理由,BBC禁止侵犯隐私,无论在世界何处。为行使我们的表达和信息自由权,这是绝对必要的。为此,当为揭示公众利益而调查、证实问题时,我们必须工作于一个框架之内:尊重个人隐私,公平待人。如果没有一种清楚的公众利益,私人行为、信件和谈话不应进入公众领域。
PCC:每个人有权利获得对其私人和家庭生活、住所、健康和包括数据传播在内的通信的尊重。如果未经同意侵犯任何个人的私生活,编辑应有正当的理由。在涉及未满16岁儿童的事件中,编辑必须证明存在比儿童的正常的至关重要的利益更重要的特殊公众利益。
此外,丹麦《全国新闻伦理规约》规定,只有事件明显与公众利益有关联,新闻界才可进行报道,否则不应报道可能会侵害神圣的私人生活的信息。
二、隐私权与未成年人
未成年人在多数国家的法律中都被列为特殊的保护对象,西方传媒也非常注重对未成年人隐私的保护。
美联社:我们一般不指明被控犯罪或是犯罪证人的未成年人的身份,不同寻常的情况除外。我们也不播发能识别这些人身份的图片或视频。例外情形必须咨询高级编辑。
路透社:在你拍摄和发表未成年人的照片时,应始终保持敏感。在多数司法权中,未成年人属于一种特殊的保护者类别,并且他们被裁决为没有能力作出法律上有效的同意。因此,即使你获得孩子的拍摄许可,如果他们的家人或监护人提出异议,它必然不会对侵犯他们隐私权的诉讼有任何保护。
此外,日本民间广播放送联盟要求对不满二十岁的少年罪犯的报道基本上都采用匿名的方式。
三、隐私权与性犯罪受害人
美联社:一般不指明那些说他们已遭性攻击的人的身份,不同寻常的情况除外。也不播发能识别这些人身份的图片或视频。成年受害人自己公布身份的将是例外。对于例外情形的处理必须咨询高级编辑/主管。
BBC:依照法律,强奸和其他性犯罪受害人包括未成年人应自动保证从他们作为性犯罪受害人提出控告那一刻起终身为其匿名。这些限制仅适用于已确定此人是据称的性侵犯的受害人,但不妨碍在其他的情况下确定此人的身份。如果受害人同意,他们的身份可以被识别。但是这种同意应是书面的,并且决不应是任何压力的结果。做出同意的人应认识到身份被识别的风险性。
PCC:如果没有充分正当的理由,并且法律允许,禁止传媒指明性攻击受害人的身份,或发表可能提供其身份的资料。在涉及性侵害的事件中,禁止指明16岁以下受害人或证人的身份,即使法律不限制这样做。在涉及针对未成年人的性侵害事件的任何传媒报道中,
.禁止指明未成年人的身份。
.如果受害未成年人的身份可能被确认,禁止使用“乱伦”一词。
.必须小心报道中不要有任何暗示被指控者和未成年人关系的东西。。
上述传媒的规范都强调了一个原则,即一般情况下,禁止指明性犯罪受害人的身份,尤其当受害人是未成年人时。
四、隐私权与公众人物
路透社:对公众人物,如政治家或名人,只要他们是事件的一部分并且只要他们不在有隐私权的地方,他们的照片可以被拍摄和使用。名人和公众人物更可能提出侵犯隐私诉讼,他们更能意识到他们的权利,并有办法提出诉讼。如果你获得来源有问题或在非公共场所拍摄的照片或胶片,尤其是用远摄镜头拍摄的,那么建议你要格外谨慎。
BBC:通常只报道名人与法律有关的私人行为,通过对其广为人知的行为本身或者行为结果的报道,提出更为广泛的公共问题。被其他传媒公布的事实不能证明BBC报道它就是正当的。
五、隐私权与场所限制
1.非公共场所:
BBC:个人隐私权受到特定区域的限制。因此,如果没有正当的编辑理由,不经允许,我们通常不应披露那些透露一个人的住宅或家庭准确位置的信息。在私人领地录音录像前通常要征得同意。当合法居住者要求我们离开私人领地时,我们通常应离开,因为未经同意访问私人领地能构成民事侵权。因此,如果你不知道怎样做,在任何时候要向节目法律顾问寻求建议。
PCC:在进入医院或类似机构的非公共区域进行采访前,记者必须指明自己的身份并获得其负责人的允许。对侵犯个人隐私的限制尤其与医院或类似机构采访密切相关。未经同意,在私人场所对个人进行拍照是不可接受的。
路透社:在非公共场所,一个人可以有一种隐私期待,在这一场所拍摄的照片很可能侵犯这个人的隐私权,但是界限不总是绝对的。非公共场所一个人有理由有隐私期待,这包括旅馆的阳台、海滩的私人区域、饭店和办公室后面的隐蔽部分。
2.公共场所
BBC:人们在诸如机场、火车站和大型购物中心等公共场所或半公共场所不能期望与在自己家一样的隐私权。然而即使在公共场所,人们也能合理地期望得到隐私权,例如当某人正在一个公共场所或半公共场所接受医生治疗时,就有一种更大的隐私期望。然而,在公众能进入的普通场所,未经事先允许,录音录像可能是正当的,例如大型购物中心、火车站、机场,或者在我们有理由相信非法或反社会行为正在被曝光的地方。
路透社:在一些情况下,在公共场所的街道或建筑的外面获得的照片或胶片已被裁决侵犯隐私权,尤其是关于那些抓拍的悲痛的或对此人有羞辱性的照片,并且发表这些照片不存在公众利益。
六、隐私权与准许
由于隐私主体对自己的隐私有支配权,如果获得其允许,自然就不构成侵权(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能做出法律上有效的同意的人除外)。因此,避免隐私侵权的一个有效办法就是获得当事人的准许。
BBC:如果没有清楚的公共利益或已得到允许,我们不应侵犯他人隐私。因为关系到隐私,如果个人或组织要求我们停止录制节目或现场直播,如果继续进行没有正当的编辑理由,我们通常应这样做。如果没有获准秘密录制,无论在哪里我们都应公开地操作。当我们的视听设备不像小型电视摄像机、便携式摄像机或固定的网络摄影那样显而易见时,这尤其重要。我们也许需要通知人们让他们知道我们正在录制节目,并允许他们避开我们。
PCC:一旦被人要求停止(采访),禁止记者继续提问、打电话、追随或拍照;在被要求离开时,也不能继续留在他们的财产上,并且禁止跟随他们。
此外,英国独立电视委员会(ITC)从业守则规定,未经被采访人的同意,不得将在私人住宅内进行的采访加入到相关节目中去,除非此处涉及到公共利益。同样的要求也适用于具有个人隐私权合理期待的其他地方,如饭店、教堂等。[26]
七、隐私权与隐性采访
隐性采访问题是一个备受国内外传媒关注的问题。所谓隐性采访,就是记者通过秘密手段或欺骗的手段来获得信息,最典型的方式是偷拍偷录(即秘密记录)。隐性采访是容易侵犯他人隐私权的危险地带,所以记者需多加小心。
BBC:必须证明存在一个清楚的公共利益,秘密记录才是正当的。对BBC来说,秘密记录是一个有价值的工具,但是秘密记录通常应成为一种最后的手段,误用或过度使用能使人怀疑或贬低它的效果。所有关于秘密记录的建议必须预先被每个部门的相关高级编辑批准。而作为揭露公共利益问题的调查工具,秘密记录用于以下三种情况:
.有清楚的现存记录或其他证据表明存在犯罪行为或意图。
.事实表明,公开的方式不可能成功。
.为提供证据的目的,秘密记录成为必要。
BBC还规定,未经主人、居住者或代理准许,使用未被注意的录制设备记录私有地产时,必须咨询编辑策略总监。
PCC:禁止传媒寻求获得或发表通过隐藏的相机或秘密监听装置得到的资料。或者通过侦听私人或移动电话、信息或电子邮件;或者通过未经授权地转移文件或照片。通常只有在为公共利益并且通过其他方式不可能获得资料的情况下,才允许使用不实或秘密手段
八、隐私权与跟随搜捕
跟随搜捕是指记者跟随警方、消防人员等政府机构工作人员执行公务。跟随搜捕过程中,与隐私权密切相关的问题是,记者能否随同政府官员、警察或消防员进入私人领地?这些政府机构有权允许新闻界进入私人领地吗?下面是BBC关于跟随搜捕的规范:
只有存在清楚的公众利益,并且仔细考虑包括隐私、许可和非法侵入等编辑和法律问题之后,我们才能跟随搜捕。当我们决定在私人领地跟随搜捕时,我们通常应当做到以下几点:
1、保证人们明白我们正在为BBC录音录像。
2、征得居住者同意。
3、如果遭居住者拒绝,应立即离开,除非存在明显的公众利益。
例外情况可能包括,我们有理由相信非法或反社会行为正在被曝光。
九、隐私权与灾难、不幸
灾难和不幸事件的采访和报道也容易产生隐私侵权问题。一种情况是采访引发的侵权,一种情况是报道引发的侵权。如何避免在这两种情况下侵犯隐私?BBC的规范提供了很好的借鉴:
1.报道应注意的问题
我们始终需要仔细考虑编辑描述人类灾难和不幸的图像资料是否有正当的理由。在任何情况下,展现死刑都是不正当的。在很少的情况下,播出人们被杀的场面是正当的。在任何情况下,尊重隐私和死者尊严都是重要的。我们决不应无理由地展示他们。我们也应避免无理由地使用面部和严重伤痕的特写镜头以及其他暴力资料。
BBC还规定,使用可以确认身份的悲痛或不幸者照片的任何提议必须提交高级编辑或独立组稿编辑。
2.采访受害者应注意的问题
BBC的规范要求记者不应对受害者采取下列行为:
.置他们于准备采访的压力之下。
.以再三打电话、发电子邮件、传递书面消息或敲门的方式骚扰他们。
.被要求离开时,继续待在他们的领地。
.尾随其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