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内容

交大立昂年报“难产” 受损失股民可登记索赔

深蓝财经 深蓝财经 2023.05.07 19:40 17,460阅读 资讯
来源: 深蓝财经
发稿编辑: xuke

2023年4月27日交大立昂(600530)发布《关于预计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及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称原定于 2023 年 4 月 29 日披露2022 年年度报告及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因在年报审计过程中发现多项涉及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该多项事项对年报数据认定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同时需要对 2016 年至2021 年 6 年的年报进行重新编制,工作量巨大,任务复杂繁重,公司预计无法按时完成年报编制,无法在法定期限内(2023 年 4 月 30 日)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及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同时,公司股票自法定期限届满的下一交易日起停牌。如公司在股票停牌两个月内仍未披露的,则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向交大立昂下发的《关于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 2022 年年报和2023 年一季报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3】 0347 号),要求公司董事会勤勉尽责,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定期报告的相关规定,组织有关人员加快推进定期报告编制披露工作,尽快核实查清涉及会计差错更正的多项事项,及时披露相关定期报告,充分保障投资者知情权。如公司未能按期披露年报,将对公司即相关责任人启动公开谴责等纪律处分。

公开资料显示,交大立昂说明的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发布2022年年报和2023年第一季度报的原因为需要对2016年至2021年6年的年报进行重新编制导致。北京市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所证券维权团队沈涛律师介绍,根据《证券法》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交大立昂如2016年至2021年6年间的年报会计数据不准确,那么交大立昂则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不但可能面临证监会的立案调查和处罚,给股民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股民损失。目前其团队正在通过微信yingke268登记受损失股民向交大立昂索赔。初步判断,2017年6月22日至2023年4月26日之间买入并在2023年4月26日收盘时持有交大立昂股票的股民可以索赔。

另据交大立昂2023年4月19日发布的《关于公司股东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公告》显示,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收到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寄送的《参加诉讼通知书》,公司股东上海韵简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依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为由对公司原股东、高级管理人员杨国平、朱敏骏、娄健颖、葛剑秋提起股东代表诉讼,诉讼请求金额对2.5亿元。诉讼理由为公司于2015年投资香港上市公司泰凌医药及收购泰凌医药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事项中,各被告严重违反忠实勤勉义务,利用重大资产重组损害公司利益,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0 0 0
微博